再重要的东西难免会有遗失的时候,个人保管不当遗失了档案,我们及时将档案补办回来就好。但是,单位把我的个人档案丢了我该怎么办?不仅把我的档案丢了还拒不承认怎么办?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一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事档案是什么?
人事档案是一个记载公民个人履历,获得社会荣誉,进行就业及享受相关待遇的重要凭证。
人事档案的丢失会给劳动者带来什么影响?人事档案关系着劳动者的再就业机会、就业便利和优惠、领取失业社会保险金、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等。因而人事档案的丢失,关乎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等基本人权,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还应当包括精神性利益。
二、单位把我的人事档案丢了怎么办?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5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档案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丢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的人事档案一旦丢失,往往只能补开就业关系证明,过去档案里存放的一些历史材料,包括奖励、处分和职称评定等原始材料已经无法补办。
由此,当用人单位拒绝协助你补办人事档案或者拒绝承认将你的人事档案遗失时,你可以到毕业院校或者毕业院校当地教育局查找你的档案调动记录,再到人社局拿到他们经办的事宜证明。然后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解决。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文出自 快速者 ,原文链接:https://www.budangan.cn/406.html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