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档案丢失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公示档案遗失信息:
因为档案涉及个人隐私信息,需要先公示档案遗失信息。一般选取县级以上的报刊进行登报说明,主要目的是向即将补办档案的单位证明档案确实已经遗失。
提交补办申请:
如果是学生,手写一份档案补办申请,并带上毕业证件、身份证件及档案遗失证明提交到学校。
如果是职工,同样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审核与开具证明:
学校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出具丢失的档案证明并加盖公章。
如果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依据,出具证明。
补办档案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到相关部门补办各类档案材料,如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等。
这些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有效。
填写与审核表格:
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等表格,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然后提交审核。
补办其他相关材料:
补办入学电子档案、获奖证明、组织档案材料等。
开具介绍信与补办报到证:
到就业指导中心开具介绍信,并找负责老师盖章,然后到省就业中心补办报到证。
审核与移交:
所有资料均盖章后,由学校或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审核,审核无误后再装入新的档案内。
档案补办完成后,由学校或相关部门将补办的档案移交有关单位保管。
选择存放地点:
如果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以将档案放在单位。
如果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以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请注意,档案补办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在补办过程中,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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