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的性质,那就是——在学校的见证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建立正式劳动人事关系前对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和联系,欢迎阅读与收藏。
三方协议仅仅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建立正式劳动人事关系前对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并非正式的劳动合同。三方协议签订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只是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要建立劳动关系,须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时。
在此之前,双方之间发生了纠纷,毕业生不可能主张用人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等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权利,但是在三方协议有约定并且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约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同样如此。
但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并非没有任何联系。三方协议中的毕业生就业之后的工作性质、地点、期限、工资薪金、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涉及劳动合同关系的条款与双方正式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上基本是一致的,因此,通过三方协议中的这些内容,毕业生基本可以预见到自己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签三方协议要留心六个细节:
第一,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
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第五,当下许多高校为了提高自身就业率,就强迫学生找熟人亲属签订“虚假”协议,这对于毕业生来说是不利的,毕业生不应当屈服。
第六,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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