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之后是不能档案放在自己手里的,容易让档案变成死档。那辞职后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办?有什么影响?快随小编来看看吧。
档案在自己手里的影响
1.影响工龄、军领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材料;在国务院1999年01月22日发布《失业保险条例》之前,执行的是《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即没有直接的社保缴纳凭证,只能根据档案上的记载,即以档案上有劳动局盖章招工登记时间登记为准,进行工龄的计算;
2.影响档案的真实性,会让档案变成死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个人和他人是不得自持档案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而且个人保存档案,更容易造成档案的遗失,容易有好奇心而拆开档案,还会使得档案内的材料不得及时更新;而且,个人持有的档案,一般不会被进行人才机构等单位接收,因为一般档案转递是走机密传送;
注意:如果是参加工作时未满十六周岁,就业时间在1985年到《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发布之间的,经过至少市级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批准后录用的,连续工龄的起始计算日期是招用那天;
辞职后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办
1.根据杭州市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杭州市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是需要原用人单位将人事档案寄到失业人员的户籍所在地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再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在检查送达到的档案材料没有缺失之后,将档案进行保存管理的;
2.所以辞职后档案在自己手里,最好先联系原用人单位,看能否进行重新封印盖章后进行转移;如果不行,可以联系专业的档案代办机构,他们会根据不同地方的政策,进行档案业务的办理,更可以进行加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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